根据《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我校 2020-2021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,于2021年10月28日开展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。经学生本人申报、各年级初审推荐、评议小组评审,拟评议化学化工学院2018级本科生王贵芳等60名同学为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问题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。
监督电话:029-81469205;029-81469206
联系地址: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C3楼,化学化工学院106室。
附件:《化学化工学院2020—202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》